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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在校党委、校行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,其主要工作职责为:
(1)负责全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。
(2)负责与国(境)外学校、学术研究机构、企业和友好人士、国(境)外校友的联络和沟通。
(3)负责国际教育、科技和学术合作工作。
(4)负责师生员工出国学习、进修的联络工作;协助做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。
(5)负责对全校涉外单位和人员进行外事业务知识的培训和纪律、安全教育,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外宣传和涉外保密工作。
(6)负责外籍专家、外国留学生的管理和服务工作。
(7)负责拟订出国访问项目并组织实施。
(8)负责承办重大外事活动。
其部门具体分工为:
处 长: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岗位职责及任期目标的第一责任人,全面主持处内各项工作,制定年度工作思路及要点。分管处内财务及人事工作;学校领导干部的出访工作;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及科研合作项目的洽谈、联系工作;留学生引进工作;海外校友会的联络工作等。
副处长: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岗位职责及任期目标的共同责任人,协助处长开展处内各项工作,制定年度工作计划,落实年度工作要点。分管外籍专家、教师的聘请、聘用、考核及管理工作;教师派出及交流工作;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宣传及管理工作;留学生管理工作;国际友人来访的接待工作等。
副处级调研员:负责档案及保密工作;中外合作办学的学费统计及催缴工作;学生留学及交流工作;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。
外事科:负责负责师生出访交流的文案准备及出入境手续办理,负责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管理工作,负责落实各类国际合作项目的联系工作,负责国际友人来访的接待工作,;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。
综合科:负责外籍专家、教师的聘请、管理和考核工作,负责留学生的管理工作,负责处内考勤考核、文件印发、报刊订阅、帐务报销及其它内务工作;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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